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与河北美华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办学协议约定,在独立学院—东方学院转设完成前,大学每年对其开展财务审计工作。按照学校总体工作部署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派出审计组对你学院开展财务审计。本次审计工作自2024年5月18日起,现场工作时间约三周,审计组长高筱箐,副组长赵敏。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或发邮件到审计处邮箱(bzysjc@bucm.edu.cn)。
办公地址及电话:和平街校区学七楼408, 64287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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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