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二附属医院、第三附属医院院长任职期间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12-25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教财[2016]2号)和《北京中医药大学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京中校发[2017]5号)等有关规定,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我处将于2017年7月启动对第二临床医学院(东方医院)原院长张允岭及第三临床医院原院长刘金民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电话: 64287533
办公地址:和平街校区学六楼322审计处办公室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