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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方学院财务专项审计的公示

  根据学校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处将委托北京兴中海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度财务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或发邮件到审计处邮箱(bzysj401@126.com)。

      

  办公地址及电话:和平街校区学七 楼408, 64287533

               乡校区后勤综合楼312,53911743

  特此公示。